律师信息
- 姓名 : 李潜律师
- 电话 : 135****0014
- 职务 : 主任律师
- 机构 : 天津高航律师事务所
- 证号 : 11201201511283055
- 邮箱 : l_l****r@yeah.net
- 地址 :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鲁能国际中心12层1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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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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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7月2016年“准自首”在辩护实务中的审查认定作者: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 引言 “准自首”,也称“余罪自首”、“以自首论”。我国《刑... [查看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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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7月2016年“证据确实、充分”原则在辩护实务中的运用作者: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 “刑事证明标准”是指在刑事诉讼中,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认定犯罪事... [查看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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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7月2016年“离开现场”≠“肇事后逃逸”:一起成功的量刑情节辩护“离开现场”≠“肇事后逃逸”:一起成功的量刑情节辩护 作者: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 案情 天津市J区人民... [查看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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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3月2016年盗窃事实是否成立的证据审查盗窃事实是否成立的证据审查 缘起 在司法实践中,刑事审判应遵循“严格证据标准”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综合全案证据,对所... [查看详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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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02月2016年强奸案无罪辩护的证据审查缘起 强奸案往往发生于封闭的密室,隐蔽性强。在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“一对一”,且据以证明发生性关系时伴随着“暴力”的证据指向并不明确的情... [查看详情]